行政院今年5月核定第三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,各部門主管機關應在各期階段管制目標核定後六個月內,訂定所屬部門溫室氣體排放管制行動方案,報請行政院核定。近日各部門行動方案草案紛出爐,環境部10日將召開第三期六大部門溫室氣體減量行動方案公聽會。
依草案內容,預計到2030年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27.3百萬噸、2030年電力排放係數階段管制目標為0.319、2030年部門第三期階段總排放量管制目標為151.38百萬噸。為達目標,這一期行動方案以降低電力排放係數、降低能源部門排放量、提升能源韌性及擴大公民參與為架構,新增34項計畫以及26項延續性計畫。
降低電力排放係數方面,經濟部提出「擴大發展再生能源,提高再生能源發電量占比」與「調整能源結構-擴大低碳天然氣使用」兩大措施,其中,經費大宗用於擴大低碳天然氣使用,包含接收站、燃氣機組。
再生能源方面,經濟部設定太陽光電2030設置目標為31.2 GW;離岸風電目標在2030年達10.9 GW,經濟部將持續評估擴大可設置空間,並引導國內外銀行、保險資金投資離岸風場開發,優化融資環境。
小水力發電2030年設置目標為198 MW;地熱發電部分,持續透過示範獎勵辦法,分攤地熱探勘風險,2030年地熱發電設置目標1,200 MW。另外,經濟部也規劃擴大再生能源相關配套措施,包括補助與示範與法規規劃與機制研訂。
在調整能源結構部分,聚焦在擴大低碳天然氣使用,將以提高天然氣卸收能力,完成永安、台中、觀塘與洲際天然氣接收站新設、擴建工程,增加天然氣供應量,還有以氣代煤,新擴建燃氣發電機組,包括台中、興達、通霄及大林電廠燃氣機組,提高燃氣發電比例。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/記者邱琮皓/能源部門減碳 五年砸7,100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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